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长江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院校发[2012]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现场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检查、结题验收对象
1.结题验收对象:2021年及2020年之前校级立项的所有未结题项目。
2.阶段检查对象:2022年校级立项的所有项目。
二、结题创新创业项目答辩安排
1.结题答辩一组
答辩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18:00。
答辩地点:农科大楼北楼3064室。
评委及工作人员:邹华文(组长)、王福莲、吴启侠、黄礼英、尹军良、安红柳、张定国。
巡视员:姜清奎
2.结题答辩二组
答辩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18:00。
答辩地点:农科大楼北楼3071室。
评委及工作人员: 李志新(组长)、张运波、孙正祥、刘梅柯、侯俊、李翠花、杜亚楠。
巡视员:张文英
三、阶段创新创业项目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18:00。
阶段检查答辩地点:农科大楼北楼3073室。
评委及工作人员: 张建民(组长)、邓锋林、邓建新、徐俊英、杨 军、吴霞、穆麒麟。
巡视员:尹小华
四、答辩要求
1.项目负责人准备3-5分钟PPT进行答辩,答辩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研究成果展示。
2.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现场,拷贝PPT,答辩顺序以现场公布排序为准。
3.每个项目PPT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之内,专家质疑、点评2-3分钟,专家提问答辩过程中请项目小组成员做好笔录,答辩意见作为项目报告修改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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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