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关于落实2021年度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何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好2021年度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与依据
1.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通过奖学金评定,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2.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评定导向,严格学业标准,规范能力评价标准,把日常安全教育效果纳入评定范围,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179号)文件为基础,尽快完善、创新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评定对象及奖学金发放标准
1.对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在年级前20%,且参评学年没有不及格必修课程。
2.发放标准:全院共18个名额,3000/人,每年级6个名额;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三、评定时间
11月4日-11月12日
四、评定流程
成立评定工作小组——宣传、发布评定办法——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学院公示结果3天——评定结果报备资助中心、学校公示3天——发放奖学金(学院)——制作表彰文件、发放证书(学生工作处)。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务必于11月7日(本周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资助育人部邮箱2849913127@qq.com,纸质材料于11月7日(本周日)21:00-22:00交至风华园2#106室。
(1)电子材料:(学院)2021年学院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2)纸质材料:仅需交《附件2 学院奖学金评审表》一份(A4纸1张,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内容可以打印,签名部分必须手写),同时提交成绩单和荣誉证明材料。
五、工作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716-8066608
附件: 1.(学院)2021年学院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2.(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审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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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