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的工作,认真落实《长江大学“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长江大学“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简介
长江大学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学院“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是长江大学广州校友会前期捐资115万元,在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专项学生奖助基金。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从2019至2025年设立共7年,每年30万元,由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管理,主要奖励资助长江大学农科类优秀本科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力农科类本科大学生发展成才。
二、评选对象、奖项类别及标准
1.评选对象
广州校友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大二及以上,成绩优秀的学生;
广州校友会助学金参评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2019学年入库的学生。
2.奖项类别及标准
(1)学院“广州校友会奖学金”(共20人):
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6人;
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14人;
(2)学院“广州校友会助学金”:3000元/人;8人。
三、评选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学院“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
(二)成绩要求:入学以来无必修课程补考现象;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或以上外语水平考试;上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20%(含20%)的学生,可以申请学院“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学院“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执行。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学院“广州校友会助学金”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为长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备案的学生;其中以下学生优先考虑:①孤儿贫困生;②烈士贫困生;③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④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⑤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贫困生;⑥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并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或以上外语水平考试的同学(并在上交申请表时附成绩单复印件)。
四、评选程序
1.通知宣传。各班将本次奖助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步评定。原则上,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学院“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2.学院初选公示。奖学金按照1:1.5的推荐名额,助学金1:1的推荐名额将初评结果在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3天,接受学生监督。
3.学校答辩。奖学金初评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将推荐到学校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审核报送及学校公示。学院于11月4日晚9点前将纸质材料上报风华园2#106室。学生处会将答辩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学生信息工作栏等公示3天,学生工作处设立电话和邮箱接受相关举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将相关资料寄送广州校友会审阅、备案,教育发展基金会报账发放奖助学金至学生银行卡。
5.备案与转呈。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获奖助学金学生的评审材料备案一份于校友基金会,寄送一份至长江大学广州校友会。
6.颁奖与发放。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工作处共同组织学院“广州校友会奖学金”颁奖仪式,邀请学院广州校友会代表到校、学校领导等参加颁奖仪式,发放奖学金。
五、评选工作要求
1.每个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个奖助学金项目,若申请本奖助学金,则在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其它奖助学金。
2.本次奖助学金需学生本人亲自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A4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除签名部分必须手写外,其余内容均可打印。申请理由分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方面描述,注意有条理、逻辑清晰描述正确,段落排版无误。
各位同学应于11月4日晚9点前完成“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的申请工作。
联系人:付雪娇 电话:0716-8066608
农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